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lucy668 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午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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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98,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4、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5、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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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自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公告日至归属申请书递交期间,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作废其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4]B042号),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止2024年5月22日,公司实际收到9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资本总额共计人民币7,325,5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155,600.00元,股本为81,155,600.00元。本次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81,155,600.00元,股本仍为81,155,600.00元。
2024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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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525,966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
4、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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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自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公告日至归属申请书递交期间,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作废其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归属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4]B040号),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止2024年5月21日,公司实际收到5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资本总额共计人民币18,082,697.10元,均为货币出资。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155,600.00元,股本为81,155,600.00元。本次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81,155,600.00元,股本仍为81,155,600.00元。
2024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特此公告。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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