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ailucy      2023年02月03日 星期五 上午 9:48

原标题: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续续借在公司前期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李红顺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提案。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李红顺回避表决),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继续续借在公司前期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6484287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90号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注册资本:17,000万

成立日期:2015-04-30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的业务,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保设备、机电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增鼎公司总资产为102,712.08万元,净资产为17,153.5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342.37万元,净利润-359.42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增鼎公司总资产为109,166.89万元,净资产为21,471.03万元(注: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新增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5,672,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增鼎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新增鼎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新增鼎公司、飞马国际;

2、借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本金);

3、借款期限:1年;

4、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的年利率执行;

5、借款用途:除用于原协议规定的用途外,本次续借借款的用途为借款方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继续续借在公司前期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有利于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735.47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继续续借在公司前期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的年利率执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5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证券:2022-070)以及相关公告。

2、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该提案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64)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凭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须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喻言、刘智洋

56808

传真:0755-33356392

邮编:51806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0”,投票简称为“飞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引栏目查阅。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表决意见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表决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该提案表决,不可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如对该提案选择了表决意见,其表决意见为无效表决。

2.股东请根据自身意愿就每个可投票提案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未作任何选择的,视为股东对该提案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3.如因股东多选、错选或字迹无法辨认导致表决意见不明或冲突的,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4.本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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