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网力(300367东方网力)处罚已下达+宁波中院管辖+业绩亏损...
ailucy 2023年06月15日 星期四 下午 18:33
原标题:ST网力(300367东方网力)处罚已下达+宁波中院管辖+业绩亏损第一批案件已开庭
公司全称: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367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一、索赔条件
(1)在 2018年4月25日 至 2019年9月20日 之间买入ST网力(300367 东方网力)股票的投资者,且在 2019年9月21日 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
(2)在2018年4月25日至之间买入ST网力(300367 东方网力)股票的投资者,且在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
(3)在 2022年4月26日 之前买入*ST网力(300367 东方网力)股票的投资者,且在 2022年4月27日 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决判为准。
二、案情背景
,东方网力
6日,东方网力
,东方网力
2022年4月26日,*ST网力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2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三、处罚原因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处罚文件,东方网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期报告披露对外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回购协议》。
四、处罚结果
基于以上违规情形,证监会已作出如下处罚:1. 对东方网力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 对刘光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5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50万元;3. 对赵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4. 对张新跃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5. 对蒋宗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6. 对张晟骏、张晨、张睿、金毅敦、郭全中、张健、郭军、尹丽、陈诗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五、最新财务报告
2021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1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1.6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2.212亿元。“扣非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的,比如一次易事项带来的利润,例如股权转让带来的资本溢价收益等,“扣非净利润”更能够看出一家上市企业的主营收入和基本面,可以看出,东方网力业绩黯淡,资不抵债,公司运营较为艰难。
2022年1月28日晚间,东方网力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0亿元~13.5亿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36亿元。
六、后期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ST网力(300367)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七、第一批索赔投资者的案件已开庭
目前,第一批索赔案件来说,拟证明投资者在实施日后交易东方网力股票的行为与案涉虚假陈述行为没有交易因果关系;(2) 大部分原告投资者是在2019年1月至5月股市高位期间集中买入,而非虚假陈述实施日后立即买入,证明投资者的交易决定与案涉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交易因果关系,且相关损失是“追高买入”这一固有的投资风险造成,并非受虚假陈述行为影响造成;(3)系统风险是后期股价下跌的主要因素。
烈辩论,对于系统风险是否存在以及对股价跌落的影响比例问题,原、被告双方均同意法院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予以鉴定,目前距离法院下达判决尚需一段时间。
2022年1月28日,东方网力发布《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27日期间,投资者起诉东方网力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涉诉金额为2,535,446.89元,案件处于一审阶段。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自2021年8月31日至今,投资者起诉东方网力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涉诉金额共计21,493,546.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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