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ailucy 2023年04月20日 星期四 上午 8:56
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9-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9年4月4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光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蒋宗文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四川省川投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信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刘光先生与川投信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将涉及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等。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刘光先生向川投信产转让其持有的54,385,175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6.3642%);蒋宗文先生向川投信产转让其持有的9,5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1117%)。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刘光先生将其转让后剩余持有的东方网力163,155,526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9.0927%)所对应的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除收益权、提案、提名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但涉及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刘光先生所持股份的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委托川投信产行使。基于此,刘光先生和川投信产因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权益变动外,本次交易另一转让方蒋宗文先生与川投信产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亦无其他一致行动安排。
若前述权益变动事项最终完成,川投信产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885,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59%,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27,040,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86%。川投信产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将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交易双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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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刘光先生持有公司217,540,7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456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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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川投信产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885,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59%,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27,040,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86%。川投信产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股权控制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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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同时为保证川投信产的控股股东地位,转让方也作出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川投信产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对现有的董事会进行适当调整,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侯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尚需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批,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最终履行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转让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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