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ailucy      2023年03月12日 星期日 上午 8:4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6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12月11日、2016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016年12月13日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6)和2016年12月28日刊登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以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相关工作已经完成,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国丰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和中清环保有限公司55%股权交易,交易各方就交易执行及合作规划等事宜作进一步沟通,公司将根据有关约定继续相关工作。

三、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7

关于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由兴业信托向本公司提供期限为24个月、本金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的信托贷款。

2、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信托贷款在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信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业信托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8日

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兴业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本信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用途为用于公司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及认购保障基金的专项资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融资结构安排,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更好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CIIT[2017]0699XT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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