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ailucy 2023年02月22日 星期三 上午 9:51
原标题: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16507、C类份额016508,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23号文予以注册,于2022年12月2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1月20日。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已满足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城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1月20日提前至2023年1月17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1月17日,自2023年1月18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查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长城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5)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本基金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7)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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