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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保网简讯:近期证保网股民维权平台近日收到黎姓股民针对上海电气(601727)的维权登记。该股民表示“5月16日买入4000股和5月17号3800股共计7800股5万元周一直接停牌5月20号21号复牌到今天5月22号为止已损失3000元了未能及时卖出”目前该索赔登记已被维权平台维权律师接受,证保网(www.gpsp.ltd)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股民的索赔进度,相关维权仍在持续征集中。
证保网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索赔维权事务,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在线参加索赔维权征集。

如何维权索赔:
证保网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证保网(www.gmsp.ltd)页面上的“索赔维权登记”栏目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投资者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维权律师会进一步通知办理索赔法律事务。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特别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案件或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或案件实际情况为准。

以下内容来自网上新闻以及部分网友评论,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赫美: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事项等收到警示函格隆汇发布时间鲲鹏计划获奖作者格隆汇月日丨*赫美公布,公司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一、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进展事项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小贷是赫美集团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的赫美小贷上述股权被司法拍卖成交。赫美集团对上述重要进展事项未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才予以披露。二、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事项年月至年月,赫美集团存在多笔重大逾期债务。赫美集团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才予以披露。赫美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下同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王磊作为赫美集团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赫美集团、王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公司已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告知相关责任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依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举报反馈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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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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