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35深圳...

  ailucy      2023年03月09日 星期四 下午 19:13

原标题: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35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及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于前期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环保、飞马投资重整管理人。

)》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以及骏马环保、飞马投资重整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截至目前,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证券账户以及部分债权人证券账户。

2、新增鼎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将5,000万元偿债资金(含前期支付的1,500万元投资保证金)和2亿元借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3、根据《重整计划》载明的“非保留资产处置方案”,管理人于2021年4

4、公司于日前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中院裁定准许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截至目前,《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确认标准事项中除“6.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尚在紧密推进中,其他事项已基本上实施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分别按照50%的比例无偿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由新增鼎公司有条件受让。由于飞马投资和黄壮勉先生所持股票处于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并涉及多家法院等需逐项进行沟通协调,相关解除质押、冻结/轮候冻结及股票划转工作仍需一定时间,从而导致未能在《重整计划》原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后续公司及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飞马投资债权人表决通过的《关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偿让渡所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50%数量股票的处置方案》等积极加快推进前述让渡股份的划转,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增鼎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保证重整后公司控制权稳定,新增鼎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通过重整程序受让的飞马国际股票自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目前,管理人、公司、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正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

二、公司子公司、大股东重整进展情况

1、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骏马环保、飞马投资的财产权利凭证、印章和证照等进行了接管。骏马环保、飞马投资关于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未获得深圳中院批准。截至目前,骏马环保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管理人已将骏马环保的财产权利凭证、印章和证照等移交予骏马环保。

-)。截至目前,《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骏马环保已于日前向深圳中院提交了《申请书》,请求裁定确认《骏马环保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骏马环保重整程序。

3、飞马投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的重整投资人对飞马投资进行重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截至招募期结束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向飞马投资管理人递交了报名资料。截至目前,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已向管理人提交飞马投资重整预案并缴纳了重整保证金。飞马投资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于2021年3月16日届满,管理人已向法院递交了关于延长飞马投资重整计划提交期限的申请;同时,管理人已向飞马投资债权人发出了关于书面方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日前,管理人收到了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延长飞马投资重整计划提交期限。飞马投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3月26日中午12时结束投票表决,根据管理人的统计结果,飞马投资债权人表决通过了《关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偿让渡所持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50%数量股票的处置方案》。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飞马投资重整进展情况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公司将密切关注骏马环保、飞马投资重整后续进展情况,并敦促有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深圳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深圳中院已裁定批准《骏马环保重整计划》并终止骏马环保重整程序,骏马环保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骏马环保能否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深圳中院已裁定受理对飞马投资重整的申请,飞马投资已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飞马投资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同时,飞马投资为公司大股东,飞马投资重整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及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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