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轩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ailucy 2023年02月26日 星期日 上午 9:52
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报
公告
关于南通轩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南通轩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局于2022年7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皋市监处罚〔2022〕140040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1.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元)。五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间内,你单位可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皋市监罚催〔2023〕0298-K-1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14日
